标准体系的建立应如何改进?

各标委会之间应加强沟通,像现在GB 18401中和婴幼儿针织服饰中对婴幼儿的界定就不一样,前者是24个月,后者是36个月。另外像前面讲的功能性测试,制定基础标准的标委会有时制定方法了,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标委会却没有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来引用并给出requirement。

随着新纤维,新款式的增多,越来越多的新产品诞生。追随市场而持续制定产品标准,会造成产品标准越来越多,适用范围交叉的情况也会增多。在不断增加新标准的同时,最好尽量整合相关的类似标准,也可避免标准使用者觉得难以把握的情况。

复杂的标准体系制约了标准的推广实施。生产企业、品牌商已经意识到产品的品质和款式一样,都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国家制定基本的品质规范,如: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以保证市场上的产品满足基础的理化性能、安全性能指标,由企业依据自己产品的定位来相应提高质量要求,更有利于建立一个高关注度、高利用率的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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