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棉胎检验中如何进行分级定等
标准GH/T 1020-2000《梳棉胎》第4章规定:“感官要求”项目需按GB 1103-1999《细绒棉》中的锯齿棉文字描述及品级实物标准对梳棉胎进行分级。但从2013年9月1日起GB 1103.1-2012《棉花 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已取消“品级”指标,更改为“颜色级”,相应的品级实物标准也已取消(品级实物标准有效期一年,现国家已不再统一制作更新)。因此目前按照标准GH/T 1020-2000《梳棉胎》进行梳棉胎原棉品级进行检验定等时需要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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