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对照品的来源与正确使用方法

质量标准中所需对照品,如为现行国家药品标准收载并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者,可直接按类别采用。但应注明所用化学对照品的批号、类别等。其它来源的品种则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化学对照品

1.对照品的来源由植、动物提取的需要说明原料的科名、拉丁学名和药用部位及有关具体的提取、分离工艺、方法;化学合成品注明供应来源及其工艺方法。2.确证验证已知结构的化合物需提供必要的参数及图谱,并应与文献值或图谱一致,如文献无记载,则按未知物要求提供足以确证其结构的参数。如元素分析、熔点、红外光谱、紫外光谱、核磁共振谱、质谱等。3.纯度化学对照品应进行纯度检查。纯度检查可依所用的色谱类型,如为薄层色谱法,点样量应为所适用检验方法点样量的10倍量,选择三个以上溶剂系统展开,并提供彩色照片。色谱中应不显杂质斑点。4.含量含量测定用对照品,含量(纯度)应在98%以上,供鉴别用的化学对照品含量(纯度)应在95%以上,并提供含量测定的方法和测试数据及有关图谱。5.稳定性依法定期检查,申报生产时,提供使用期及其确定依据。6.包装与贮藏置密闭容器内,避光、低温、干燥处贮藏。对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对于对照品的使用方法,我们一般分为四个步骤,比如开启进行时,开启后等,具体的正确使用方法请往下看:

1.正确开启(对照品开启进行时)很多对照品是置玻璃安瓿中保存,启开时必须严格防止玻璃屑掉入瓶中。具体可按如下操作:轻微震敲安瓿,尽量使内容物聚集于底部,砂轮切割几圈后,平置或头部略向下斜置安瓿,带好防护手套,双手拇指顶住颈部发力,注意拇指与食指不要捏得过紧,以免捏碎头部。启开安瓿后,将安瓿稍许向下倾斜,轻微振敲,因玻璃屑较重,若混入内容物中,此法可将其振出。2.对照品开启后应严格密封,或转移至经100℃以上烘干后并置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的西林瓶中,密封,置干燥器中,某些品种应按使用说明再置冰箱中冷藏;对于易吸潮的对照品,如奥美拉唑等,若用于含量测定,应启开后立即使用,剩余部分日后可用于鉴别,但建议不要再用于含量测定;对于引湿性较弱、稳定性良好的品种,如氯霉素等,启开后若保存得当,亦可用于含量测定,使用时间视储存条件而定,必要时做期间检查。

3.过期对照品对于过期的对照品,如果继续保存,则需单独放置,以免混淆;必要时(如中检所缺货),亦可应急使用,可用于鉴别;如用于定量,则需有溯源核查数据保证。

4.对照品保存要求

4.1.对照品溶液贮存条件一般是在2~8℃冰箱中贮存,其间隔时限可根据对照品溶液的具体特性来确定;按照药品质量标准,配制对照品溶液,计算该对照品溶液含量,用此对照品溶液按质量标准进行正常产品检验。

4.2.待对照品溶液放置到个期限(通常3天、7天、1个月等,根据对照品的稳定性确定),按照药品质量标准,配制新的对照品溶液(按药品质量标准进行检测)计算含量。

4.3.同时将zui初的对照品溶液(当做产品)按药品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计算含量;将所得到的含量求相对偏差,若不大于1.0%(有的规定不大于2.0%,个人觉得偏差有点大),则说明对照品溶液或标准品溶液是稳定的,在个期限内可以用于检验;依此继续重复确定对照品的具体贮存时间。

同时将最初的对照品溶液(当做产品)按药品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计算含量;将所得到的含量求相对偏差,若不大于1.0%(有的规定不大于2.0%,个人觉得偏差有点大),则说明对照品溶液或标准品溶液是稳定的,在个期限内可以用于检验;依此继续重复确定对照品的具体贮存时间。

相关文章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