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状态核查

标签是否清洗;

储存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在有效期内;

外观(如颜色、状态等)是否有变化。

二、量值核查

1.优选CRM标物进行量值比对(有CRM可选择);

2.实验室间量值比对(推荐);

3.送有资质的检测/校准机构确认(用的少);

4.测试近期参加能力验证且结果满意的样品(有局限);

5.检测实验室内质控样品(有质控样的前提);

6.采用不同制造商或同一制造商不同批号的RM进行比对(推荐);

7.对实验室配制的标准溶液进行期间核查,可采用CRM进行核查或用新配置的溶液进行核查(多数情况)。

提醒大家注意:仪器的期间核查可以选择性的做,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必须都做。

依据: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4.4.6条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管理程序。该管理程序中应包含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2)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a. 5.5.10“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b. 5.6.3.3条款规定:标准物质在使用期间应按计划进行期间核查,核查可根据检测工作的实际,从标准物质的性状是否有异常变化、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着手。

如果在期间核查中发现标准物质已经分解、产生异构体、浓度降低等特性变化,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对之前检测结果的影响,执行4.9条款“不符合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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