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物质发展历程
1906年,美国标准局(现为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简称NIST)制备和颁布了第一批冶金标准物质/标准样品(4种铁、1种钢),正式确认为具有现代科学技术含义上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Reference Material)。
1911年,美国又发布了铜、铜矿石等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品种扩大到25 种。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出现解决了现场分析的准确一致的问题,确保了产品质量,提高了生产效率。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得到了工业界的承认,在其它国家也迅速发展起来,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都先后颁布了自行研制的钢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
1933年,日本八幡铁所研制了10余种钢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
1952年,我国国家标准化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发布了由钢铁研究总院、上海材料研究所等单位共同研制的第一批钢铁(钢3种、铁2种)标准样品。
1955年,我国成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根据国际计量科学前沿,开展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的国际量值比对,实现国际等效。
1973年,美国国家标准局(NBS)与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联合召开了有关标准样品的特别国际会议,会议建议成立一个独立的国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委员会,并请求ISO负责组建该委员会的秘书处。
1974年,ISO理事会批准成立一个有关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特别工作组(REMPA)。
1975年9月, ISO 理事会正式批准将该工作组转换为直属于ISO 中央秘书处的标准样品委员会(缩写为 ISO/REM CO)。
1980年,我国正式参加国际标准样品技术交流活动。
1980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建立了标准物质研究所(现更名为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赋予研究和统一管理全国标准物质的职责。
1986年,国家标准局发布了《国家实物标准暂行管理办法》,以GSB编号发布了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把标准样品研制、分发和应用的管理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范畴。
1987年,国家计量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对“计量器具"的定义,制订了我国的《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标志着标准物质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范围。
1988年,为了加强标准样品管理,由原国家标准局批准组建了由近30个部门、科研单位的委员组成的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CSBTS/TC118),委员会秘书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国家标准样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国家标准样品终审的组织、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单位和销售发行单位的认可、国家标准样品证书和标签的颁发、管理等,编号为SAC/TC118。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第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明确提出标准样品是文本标准的一部分。
1994年,发布GB/T 15000.1-15000.5《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系列国家标准,自这一年起,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正式挂靠在中国标准化协会。
1996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了ISO/REMCO中国委员会,统一负责与ISO/REMCO直接对口,协调我国与国际之间标准样品的技术交流活动。
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具体负责标准物质的受理申请,组织落实定级鉴定评审、现场考核(复查)计划,向国家局提交报批材料、核发证书等日常管理工作。
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成立后,除了审查标准物质,还要在制定技术规范、开展专项课题研究、跟踪研究国际最新发展动向等方面发挥作用。
201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物质委员会决定将指南34正式转变为一项标准,并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管理委员会提出了这一要求。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管理委员会的建议,合格评定委员会和标准物质委员会成立了一个联合工作组,目标是在两年内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
2016年11月,新的国际标准ISO17034:2016《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准则》正式发布,取代了ISO Guide 34:2009。
2017年,CNAS将ISO17034:2016转化为CNAS-CL04:2017。
2020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标准物质技术管理委员会(ISO/REMCO)改为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ISO/TC334),表明该技术委员会在全球相关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原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合并,新成立全国标准物质委员会及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
国标准物质管理,提升标准物质供给质量。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标准物质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发【2021】78号)。明确了标准物质建设管理的三项重要任务:一是提升标准物质供给能力水平。二是提升标准物质审批效能。三是加强标准物质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