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美国的纺织品常因阻燃性不达标被召回?这些你需要了解!
我国是纺织品出口大国,而美国是我国的主要出口目的国之一,其纺织品技术法规特别强调纺织品的阻燃性能要求。
2021年以来,因纺织品阻燃性不符合美国阻燃标准,对消费者构成烧伤风险,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已对产自我国的相关纺织品发布了12次CPSC召回通报,其中睡衣产品9次、小块地毯产品3次。其中主要原因是许多企业不了解织品阻燃的相关标准,本次印染在线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纺织品阻燃的相关标准及测试吧!
所谓阻燃纺织品是指由阻燃纤维制成的纺织品或纺织品经过阻燃整理后,不同程度的降低了可燃性,在燃烧过程中能显著延缓其燃烧速率,并在离开火源后能迅速自熄,且较少释放有毒烟雾,从而具有不易燃烧性能的纺织品。
目前,国内外根据纺织品的阻燃性能不同,将不同面料的可燃性分为三级。其中,1级为一般燃烧特性;2级为中等燃烧特性;3级为快速和剧烈燃烧,该类纺织品不适合制成服装,尤其是儿童服装。
1、45度燃烧测试法:
点燃呈45度方向放置的试样,测量试样上火焰向上燃烧一定距离所需的时间,或测量试样燃烧后的续燃和阴燃时间、损毁面积及损毁长度,或测量试样燃烧至试样下端一定距离处需要解除火焰的次数。该法适用于服用纺织品的易燃性试验。符合的标准有:ASTM D1230,FTMS 191-5908,CFR 16 Part1610,CAL IF TB117,NFPA702,GB/T 14644。
2、水平燃烧性测试法:
对于水平放置的试样点火到标准时间,测定火焰的蔓延距离及时间,用火焰的蔓延速率表征织物的阻燃特性。该法适用于检测各类纺织品特别是汽车内饰织物。符合的标准有:ISO 3795,FMVSS 302,DIN 75200,SAE J369,ASTM D5132,JIS D1201,AU169,FZ/T 01028。
3、垂直燃烧测试法:
从垂直悬挂的试样条正下方点燃试样,测试试样的续燃时间、阴燃时间及损毁长度或面积,用以评价纺织品的阻燃特性。该法适用于检测儿童服装、装饰织物、层压织物、涂层织物等的燃烧特性。符合的标准有ASTM D6413-99, DOC-FF 3/71,CALIF TB-117, GB/T 5455,CPAI-84。
我国纺织品燃烧法规
1、GB17591《阻燃机织物》
该标准规定了阻燃机织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标准将阻燃机织物的阻燃性能分为2个级别:1)B1级:损毁长度≤150MM,续燃时间≤5S,阴燃时间≤5S;2)B2级:损毁长度≤200MM,续燃时间≤15S,阴燃时间≤10S。阻燃性能的测试方法按照GB/T5455。根据产品用途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考核级别,一般B1级适用于服用和特殊需要的装饰用布,B2级适用于各种装饰布。
2.、GB8965《阻燃防护服》
该标准规定了阻燃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程、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只适用于劳动者从事有明火、散发火花、在熔融金属附近操作和在易燃物质并有发火危险的场所穿用的阻燃服。其衣料的阻燃性能应根据GB/T5455进行测试,并达到GB17591中所规定的B1级要求。
3、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该标准对家庭内装饰织物(如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的阻燃要求以及测试方法都做了相关规定。根据GB/T5455垂直法进行测试,地下民用建筑中的装饰织物都必须达到B1级要求,高层民用建筑中的装饰织物都必须达到B1级要求,高层民用建筑中的住宅和旅馆的床罩都要达到B1级要求,而窗帘、帷幕和家具包布根据建筑物和场所的不同也要达到B1级或B2级要求。
美国纺织品燃烧法规
1、服装纺织品的可燃性能标准(16C.F.R1610)
该标准主要针对服用纺织品(帽子、手套、鞋子例外),将服用纺织品的易燃性能分为3类。1级:常规可燃性,通常指表面平坦织物通过规定的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3.5S,或者表面起绒织物通过规定方法测试时,起火焰蔓延时间≥7S,此类纺织品适合用来制衣。2级:中等易燃,通常指表面起绒织物通过规定的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为4-7S,此类纺织品也可用于服装,但须谨慎;3级:快速剧烈燃烧,通常指表面起绒织物通过规定的方法测试时,其火焰蔓延时间<4S,此类纺织品不适合用来制衣。如果被检测认为是高度易燃的,那么根据该法规,这种服用纺织品是不允许被交易与买卖的。该标准中的测试方法类似于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D1230(45度倾斜法),每次测试需要5份尺寸为5.08CM(2英寸)×15.24CM(6英寸)的试样,分别在干洗和清洗前后进行测试。
2、聚乙烯塑料膜可燃性标准(16C.F.R1611)
该标准使用于非刚性、无支撑的聚乙烯塑料膜(包括透明的、半透明的和不透明的,表面平整的、不平整的、铸模的或经过其他表面平整的),以及厚度≤0.33MM的聚乙烯塑料膜。要求其纵向和横向各5个试样的平均燃烧速率不超过3CM/S,按照该标准中具体规定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45度倾斜法),使用SPI燃烧测试仪。
3、儿童睡衣可燃性标准:0-6X号(16C. F. R.1615)和7-14号(16C.F.R1616)
儿童睡衣可燃性标准(0-6X号)与儿童睡衣可燃性标准(7-14号)分别适用于0-6X号与7-14号的儿童睡衣,包括睡衣和类似服装,但尿布、内衣裤、婴儿服(小于9个月的)、紧身服不认为是儿童睡衣(但它们应该满足16C.F.R1610和16C.F.R1611的要求)。两项标准所规定的测试方法和阻燃性能要求基本相同,要求按照法规中所具体规定的测试方法(垂直法),对5个8.9CM×25.4CM的样本进行检测,样本的平均炭长不超过17.8CM(7英寸),单个样本的炭长不超过25.4CM(10英寸)。此外,法规还要求在儿童睡衣的永久性标签上表明防护要求的所有条款。
4、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C.F.R1630);小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C.F.R1631)
这2项标准适用于各种地毯及小地毯。地毯(CARPET)指用于家庭、办公室或宾馆的,单向尺寸>1.83M,表面积>2.23平方米的地毯。两项标准的要求基本相同,要求在8个给定进行测试的地毯或垫子中至少有7个满足该标准的要求,单个样本在测试中炭化的部分的尺寸在2.54CM范围以内才算合格。测试方法和程序在法规中有具体的规定,测试报告须给零售商或分销商。如果地毯或其纤维经过阻燃整理,则其标签上应注明“T”。
5.床垫的燃烧性能标准(16C.F.R1632)
该标准中的床垫包括成人用、青少年用、婴儿用便携式、双层、装有芯子的水床及气垫床、沙发床等,但睡袋、枕垫、充液体或气体的床、睡椅等棉絮的套子除外。按照该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香烟法),如果在香烟范围任何方向上的炭长都不超过50.8MM(2英寸),则该单支香烟实验部分属合格。一般要求点燃18支香烟进行测试,只要有一个部位不符合该标准,则该床垫不合格。此外,法规还规定经阻燃剂整理过的床垫产品在其标签上要注明“T”。
相同点
1、就测试方法的评价标准来说,大都采用点火源对试样进行点火的方式进行。通过对标准中规定的试样按规定的方法与火焰接触一定的时间,然后移去火焰,测定面料继续有焰燃烧的时间和无焰燃烧的时间,以及面料被损毁的程度。
2、对于相同测试方法,国内外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基本相同。美国16CFR 1610《服用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和中国GB/T 14644—1993采用的方法均为45°倾斜法,且原理相同。
美国标准和我国标准的技术指标除了对无绒面纺织品的正常可燃性等级要求中美国标准较我国标准略高(0.5)之外,其他指标参数均相同。
3、对纺织品阻燃性能测试方法——垂直法,美国标准16CFR 1615《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0~6X号)》和16CFR 1616《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7~14号)》与我国GB/T 5455—1997《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中的测试方法的原理基本相同,即通过对试样续燃时间、阴燃时间及炭化长度进行测定来评定纺织品的阻燃性能。
不同点
1、对于相同的测试方法——垂直法和45°方向燃烧速率测定法,虽然测试原理基本相同,但是国外标准对纺织品的洗涤程序和标签程序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而我国标准则缺乏这方面的规定。
2、根据产品和面料,国外将试验分为织物试验和服装试验两部分,并分别作了规定,我国在试验方法中则没有对产品和面料的测试作划分。同时,国外在服装试验部分还包含了原型试验和产品试验,原型试验可在服装纺织品出厂前进行检验,产品试验既可以作为产品生产企业的检验准则,也可作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评判的依据。
3、根据试样与火焰的相对位置不同及测试原理不同,两国采取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国内纺织品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内外纺织服装的最新法规及标准,加强标准研究,明确质量要求。从“源头”把关,选用合格的面料辅料,辅以优良的设计工艺。同时加强对标测试,应特别关注美国、加拿大等国特殊的儿童睡衣燃烧性标准,避免出口纺织品因阻燃性不达标被召回。
来源:杭美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