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支持进一步管控全氟己烷磺酸(PFHxS)和盐类,及其相关物质!

斯德哥尔摩

公约

2022年6月27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EU)2022/997决议,意在对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上代表欧盟就其附件A修正提案表明相关立场。


缔约方同意将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 A持久性有机物消除清单,并不设任何豁免条件。《斯德哥尔摩公约》缔约方不久之后会采取行动将其纳入本国/地区的POPs法规中,禁止其生产、使用和进出口。我国作为该《斯德哥尔摩公约》的缔约方,后续也将采取相应行动,禁止该类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由数千种物质组成,由于其含有极其稳定的碳氟键,使得此类物质具有很强的化学稳定性、表面活性、优良的热稳定性和疏水疏油性,被广泛的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生活消费领域。但此类物质具有蓄积性、生殖毒性、诱变毒性、发育毒性、神经毒性、免疫毒性等多种毒性,是一类具有全身多脏器毒性的环境污染物,目前各国已经在逐步管控此类化合物,比如较常见的PFOA和PFOS。


PFHxS是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中的一种,可作为PFOS和PFOA的替代品,用于消防泡沫、金属电镀、纺织品、皮革、抛光剂、清洁/洗涤剂、涂层、纸品以及电子和半导体制造等领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之前已确定PFHxS被认为与PFAS具有相似的毒理学特性和有害影响,不认为是合适的替代品。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已在2017年7月将其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中。现在此类物质如被加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则日后将需在全球范围内淘汰。



《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B、C中共有30种类POPs,其中附件A上的化学品除豁免用途按照规定的时限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外,应当逐步消除此类化学品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其它附件A上的化学品包括氯丹、狄氏剂、六溴环十二烷、短链氯化石蜡、三氯杀螨醇和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等。

来源 :化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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