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恶英监测及检测方法标准
一、二恶英监测
我国对二恶英的监测研究起步较晚。1996年中科院武汉水生所建立起我国第一个水生生物二恶英类物质检测与研究实验室。国家环保总局于1999年颁布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的二恶英排放限值,迈出了控制二恶英污染法制化的第一步。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的二恶英重点实验室,在2000年和2001年承担了国家环保总局对全国典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二恶英类排放监测任务,到2004年底,共对50余台焚烧装置进行过二恶英类排放监测,取得了宝贵的第一手数据资料。今后的一个工作重点,是对化工、钢铁、造纸等行业在生产燃烧时所产生的污染进行分析控制。根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关于监测能力建设的要求,按大区布局,环境保护部计划在北京、沈阳、杭州、广州、西安、重庆、武汉建立7个二恶英监测中心,其中杭州、沈阳、广州、重庆四个中心已经运行,北京、西安、武汉三个中心正在建设中。另外,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也建有二恶英实验室。
在二恶英采样和实验室分析方面,部分仪器仍然依赖进口。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台最先进的KC-300型微污染物大气采样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人机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等方面超过发达国家同类产品;二恶英的实验室分析通用方法为“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RGC-HRMS)”,其中高分辨率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仪完全依赖进口产品。
我国参考EPA标准(如EPA23、EPA1613等)制订了关于二恶英污染物的HJ77系列(包括77.1~77.4)和HJ/T77环境标准,涵括废气采样方法和分析检测方法标准。垃圾焚烧的排放标准有三个,已建的、老旧的焚烧厂排放标准为1.0 I-TEQ ng/kg,新批准建立的焚烧厂排放标准有0.5或0.1I-TEQ ng/kg。国家将在“十二五”期间调查钢铁生产、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排放二恶英的情况,不久的将来,这些行业也会建立二恶英排放标准。
二、二噁英检测方法标准
根据我国现行的主要的六大行业二噁英排放控制标准要求来看: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31574-2015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2-2012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8664-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801-2015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中2014年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所有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中二噁英的排放限值为0.1ng TEQ/m3。企业应每年至少自查一次,环保主管部门应采用随机方式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2012年发布的《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规定,企业执行二噁英的排放限值为0.5 ng TEQ/m3。二噁英类指标每年监测一次。
2008年发布的《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规定,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二噁英的排放限值为30pg TEQ/L。二噁英类指标每年监测一次。
2015年颁布的《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规定,2017年7月1日起遗体火化二噁英的排放限值为0.5ng TEQ/m3,2015年7月1日起遗体祭品焚烧二噁英的排放限值为1.0ngTEQ/m3,二噁英类的监测每年至少开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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