绢人

绢人起源
  首先,中国民间的布制玩具被认为是产生北京绢人的肥沃土壤,绢人的制作技能是在中国民间的“针扎”与“彩扎”类制品的基础上形成的。但考虑到绢纱保存有一定的年限性,因此可以考证的历史资料非常有限,所以很难对绢人工艺究竟在何时形成并且何时独立发展出来做出判断。但是根据已知的史料可以肯定绢塑艺术在唐时,其工艺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准并且制作也已初具规模。载入的史书可见《全唐文》(卷八九六)罗隐的《木偶人》一文,文中介绍其制作过程时写到:“……以雕木为戏,丹濩之,衣服之。虽狞 勇态,皆不易其身也”。这里“雕木”指的就是以木雕头部和身躯,“丹濩之”就是以彩色描绘面目,“衣服之”就是着以绢布之衣。
  还有唐朝真观年间出土的陪葬品可作为实物,见《文物》1975年第七期 “发掘简报”,其中详细记载了1973年9月,新疆吐鲁番县附近的阿斯塔那地区古墓群中发掘的唐代张雄夫妇墓中出土的“绢木女舞俑”和官木俑。这些随唐代张雄夫妇墓葬的陪葬品—木俑,仅雕出头部,胶于长方木的木拄上,以纸捻作臂膀,外罩丝织衣袍;精工细绘出眉目、发饰、花黄等,一丝不苟;其中的官木俑面部表情生动逼真,尤其是“宦官”们媚上欺下的各种丑态刻画得相当充分.“绢木女舞俑”分别梳理不同发式、装饰、姿态栩栩如生,表现了唐代绢塑造型艺术的高度水准。“官木俑”全部着装黄色花绫袍、黑腰带。“绢木女舞俑”则锦杉、绢袖,围以披帛,下身为彩色坠地长裙,裙外罩以轻纱,这种服装效果,使舞伎如在轻烟薄雾之中。其人物设计、整体造型的塑造确实煞费匠心。陪葬物“绢木女舞俑和官木俑”据考证为唐真观七年、公元633年(现在日本的美术人形和今天北京绢人的部分制作基本就是仿制唐代木偶人的工艺而成)。我们知道绢塑的历史绝不仅止千年,其中另外一个因素是从传说中的尧、舜、禹开始,自针织物有了美观、装饰作用后就延伸出了等级、尊卑,在此后漫长的历史中丝绸价值一直昂贵无比,运用到“针扎”、“彩扎玩具类制品上就更见其凤毛麟角,因此对于绢人的发展起源,专家学者多持有疑义,尚且难以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技艺的历史可追溯到比汉唐更加久远的年代。
  北宋时民间开始把绢人运用在大型活动中。据宋人孟元老撰《东京梦华录》(卷第六?元宵)记载:当时的“灯山上彩,金碧相射,锦绣交辉……彩山左右,以彩结文殊、普贤,跨猴又白象,各于手指出水五道,其手摇动”。而后宋人吴自牧撰的《梦梁录》中也有类似以绫绢塑人形的描述……这些大量民俗活动的记载都印证了在北宋时,“剪绫为人,裁锦为衣,并以绢绸彩结成人形”的制作工艺发展,绢塑的技艺已有了惊人的表现和初具一定的规模。
  元以后,绢塑工艺不断发展,除了绢人,绢花也开始流行于民间。到了明时绢人、绢花、宫灯、“夹纱灯”百花齐放,非常红火。我国南方民间每逢端午时,还盛行制作平面绢人,赠与晚辈辟邪消灾;北方则以彩绢绫绸剪扎成的寿星佬和麻姑,作为祝贺寿诞的佳品;我国传统民俗节日—元宵节,平民化的绢花、宫灯(纱)制作以及现实生活中实用的绢扇制作都曾普及于民间。仅据《崇文区地方志》上记载:清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内务府御用工厂所设各种作坊中即有“花儿作”,后陆续流于民间。康乾时期,花市一带“各街、市花庄及住户营花者约占一千户以上”。至清中叶,当地住户多以造花为业。乾隆四十年(1775年)以前即有“花儿市”之名。一直到民国初期绢花行依然生意兴隆。”而绢人制品由于其技艺的高难度,则只在宫院显贵处见到,没有得到象绢花那样的普及程度。至1937年后,由于战乱不断所有绢塑工艺行当都开始日渐衰落,后几近绝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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