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腈


【化学性质】:分子量 53.06
  辛辣气味的无色液体。熔点-82℃。密度0.806g/cm3。闪点-1.1℃(开杯)。自燃点48l℃。折射率1.388。溶于水、乙醚、乙醇、丙酮、苯和四氯化碳。与水形成共沸物。易挥发,有腐蚀性。有氧存在下,遇光和热能自行聚合.易燃,遇火种、高温、氧化剂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极毒!不仅蒸气有毒,而且经皮肤吸入也能中毒。生气中的容许浓度为20ppm。
  【物理性质】:为无色液体,沸点77.3℃,属大众基本有机化工产品,是三大合成材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塑料的基本且重要的原料,在有机合成工业和人民经济生活中用途广泛。

实际应用

  丙烯腈用来生产聚丙烯纤维(即合成纤维腈纶)、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ABS)、苯乙烯塑料和丙烯酰胺(丙烯腈水解产物)。另外,丙烯腈醇解可制得丙烯酸酯等。丙烯腈在引发剂(过氧甲酰)作用下可聚合成一线型高分子化合物——聚丙烯腈。聚丙烯腈制成的腈纶质地柔软,类似羊毛,俗称“人造羊毛”,它强度高,比重轻,保温性好,耐日光、耐酸和耐大多数溶剂。丙烯腈与丁二烯共聚生产的丁腈橡胶具有良好的耐油、耐寒、耐溶剂等性能,是现代工业最重要的橡胶,应用十分广泛。
  wangjiaqiwjq补充:
  丙烯腈,别名,氰基乙烯;结构式, CH2=CH-CN ;为无色易燃液体,剧毒、有刺激味,微溶于水,易溶于一般有机溶剂;遇火种、高温、氧化剂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能成为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 3.1%-17% (体积百分比);沸点为 77.3oC ,闪点 -5 ° C ,自燃点为 481oC 。
  赛科以丙烯、氨、空气为原料,采用直接氧化法生产丙烯腈。
  丙烯腈主要用作生产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染料、医药等行业的重要原料。
  化学名称: 丙烯腈
  英文名称: Acrylonitrile;Vinyl cyanide
  化学别名: 乙烯基氰
  化学分子式: CH2:CHCN
  主要用途: 用作有机原料;也用作谷物烟熏剂

毒性防护

   本品极毒,对温血动物的毒性约为氰化氢的1/30。丙烯腈不仅蒸气有毒,而且附着于皮肤上也易经皮肤中毒。对小鼠静脉注射LD50为15mg/kg,大鼠LD50为93mg/kg。长时间吸入稀丙烯腈蒸气,则能引起恶心、呕吐、头痛、疲倦和不适等症状。工作场所最高容许浓度为45mg/m3。 生产设备要密闭,操作时要戴防护用具。丙烯腈若溅到衣服上应立即脱下衣服,溅及皮肤时用大量水冲洗。溅入眼内,需用流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吞入时,则用温盐水洗胃。如果中毒,应立即用硫代硫酸钠、亚硝酸钠进行静脉注射,并请医生诊治。
  CAS号: 107-13-1
  包装储运: 采用铁桶包装。贮存容器要密封,仓库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止日晒,要远离硫酸、硝酸等强酸性物质。按“危险品规定”贮运。
  物化性质: 无色易挥发的透明液体,味甜,微臭。能溶于丙酮、苯、四氯化碳、乙醚、乙醇等有机溶剂。微溶于水,与水形成共沸混合物。相对密度0.8060(20/4℃)。冰点-83~-84℃。沸点77.3℃。闪点-5℃。折射率nD(20℃)1.3888。粘度(25℃)0.34mPa·s。蒸气压(20℃)11.07kPa。本品蒸气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25℃)为3.05%~17.0%±0.5%(体积)。纯品易自聚,特别是在缺氧或暴露在可见光情况下,更易聚合,在浓碱存在下能强烈聚合。
  质量标准: GB 7717.1-87
  分子量:
  结构式:
  消耗定额: 原料名称 规格 消耗,kg/t
  Montedison-UOP法 O.S.W.法
  丙烯 100% 1180 1250
  液氨 100% 480 500
  硫酸 100% 200
  专业法定编号:
  制备方法:
  国际储运号:
  丙烯腈中毒
  --------------------------------------------------------------------------------
  丙烯腈,CH2=CHCN,是一种无色易燃易挥发的液体,具有特殊的杏仁气味。微溶于水,其低浓度水溶液很不稳定,易溶于一般溶剂。水解时生成丙烯酸,还原时生成丙腈。易聚合,也能与醋酸乙烯、氯乙烯等单体共聚。工业上丙烯腈主要用于:腈纶纤维、丁腈橡胶、ABS工程塑料及丙烯酸酯、丙烯酸树脂的制造等。
  丙烯腈属于高毒类,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丙烯腈所致急性中毒的临床症状:轻度中毒时表现为乏力、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并伴有粘膜刺激症状;严重中毒时除上述症状外,可有胸闷、心悸、烦躁不安、呼吸困难、紫绀、抽搐、昏迷,如不及时抢救可发生呼吸停止。丙烯腈对人体的慢性毒性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证,如头晕、头痛、乏力、失眠、多梦,易怒等。此外,丙烯腈可致接触性皮炎,表现为红斑、疱疹及脱屑,愈后可有色素沉着。
  凡患有心血管和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及活动性肝、肾疾病的患者均不宜从事丙烯腈作业。
  对于生产丙烯腈的场所应尽量采用露天框架建筑,便于毒物扩散稀释,进入反应器内进行清洗作业必须进行充分排风,以排除残留的毒物,此外应佩带使用防毒面具进行作业。
  实例1 1984年3月28日上午9时,上海某石化厂装卸区黄某等7位民工,在火车铁栅车皮内装卸桶装丙烯腈,这批由沈阳大宫屯车站发往上海的丙烯腈中,有一铁桶已完全漏尽,由于火车车厢内密不透风,泄漏的丙烯腈气体全部积聚在车厢内,黄某等七人在作业1.5小时后出现2人中毒、5人吸入反应的丙烯腈集体中毒事故,中毒病人出现头昏、胸闷、心慌、呕吐等一系列中毒症状,经医院全力救治才先后痊愈。
  从事化学品的存储、运输、装卸等作业的工人应掌握化学品安全、卫生、洗消等方面的知识。这起因容器渗漏造成的事故,如果工人了解丙烯腈的危害,对漏桶所致的污染及时洗消并进行充分通风后再进行装卸,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则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的影响程度和波及面。
  抚顺石油化工公司
  溶解性:稍溶于水,易溶于丙酮、苯、四氯化碳、乙醚、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等有机溶剂中。也易溶于硫氰酸钠、氯化锌等无机盐水溶液。
  危险特性:其蒸汽与空气混合能成为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3.1-17%(体积),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20ppm。易燃易爆,遇火种、高温、氧化剂有引起爆炸燃烧的危险,在火场高温下能发生聚合,使容器爆裂,与氧化剂、强酸、强碱、胺类、溴反应剧烈。有氧存在下,遇光和热能自行反应。
  毒性:属高毒性类物质,丙烯腈蒸汽可经呼吸道侵入人体,造成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的丙烯腈蒸汽抢救不及时可造成伤亡。美国政府工业卫生会议(ACGIH)指出,丙烯腈为对人类可疑的潜在致癌物质。
  贮运须知: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宜在30℃以下。不得与氧化剂、酸类、碱类、胺类共贮混运。商品必须随时检查阻聚剂的含量,以便采取措施,搬运时,轻拿轻放,严防容器受损。 一旦泄漏首先切断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与胶手套,用水冲洗,污水排入废水系统。火灾时用干粉、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灭火。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caoxinli163补充,能满足专业操作人员需要--------------------------------------------------------------------------------------------------------------------

管理条例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丙烯腈(抑制了的)
  化学品英文名称:acrylonitrile
  中文名称2:乙烯基氰
  英文名称2:cyanoethyl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255
  CAS No.:107-13-1
  分子式:C3H3N
  分子量:53.0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丙烯腈(抑制了的) ≥99% 107-13-1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本品在体内析出氰根,抑制呼吸酶;对呼吸中枢有直接麻醉作用。急性中毒表现与氢氰酸相似。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伴有上呼吸道和眼部刺激症状。轻度中毒有头晕、头痛、乏力、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胸闷、手足麻木、意识蒙胧及口唇紫绀等。眼结膜及鼻、咽部充血。重者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出现四肢阵发性强直抽搐、昏迷。液体污染皮肤,可致皮炎,局部出现红斑、丘疹或水疱。慢性中毒:尚无定
  论。长期接触,部分工人出现神衰综合征,低血压等。对肝脏影响未肯定。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高毒,为可疑致癌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给吸入亚硝酸异戊酯,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有毒气体。与氧化剂、强酸、强碱、胺类、溴反应剧烈。在火场高温下,能发生聚合放热,使容器破裂。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氢。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特殊防护服,在掩蔽处操作。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但须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或泡沫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6℃。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2[皮]
  前苏联MAC(mg/m3):0.5
  TLVTN:OSHA 2ppm,4.3mg/m3; ACGIH 2ppm,4.3mg/m3
  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含量: 一级≥99%;二级 98%。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桃仁气味。
  pH:
  熔点(℃):-83.6
  沸点(℃):77.3
  相对密度(水=1):0.8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83
  饱和蒸气压(kPa):13.33(22.8℃)
  燃烧热(kJ/mol):1757.7
  临界温度(℃):263
  临界压力(MPa):3.5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0.92
  闪点(℃):-5
  引燃温度(℃):480
  爆炸上限%(V/V):28.0
  爆炸下限%(V/V):2.8
  溶解性:微溶于水,易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聚丙烯腈、丁腈橡胶、染料、合成树脂、医药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酸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光照、空气。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78 mg/kg(大鼠经口);250 mg/kg(兔经皮)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家兔经眼:20mg,重度刺激。家兔经皮: 500mg,轻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2162
  UN编号:1093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O51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属第四类 B级有机剧毒品。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上一篇: 丙烯酸树脂
下一篇: 玻璃澄清剂

相关文章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