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07式新式帽徽
中文名称: 帽徽解释
帽徽
军人佩带在军帽上的标志。18世纪上半叶,欧洲许多国家的军队开始佩带帽徽作为标志。中国清朝末年的新军和中华民国时期的军队,都佩带帽徽作为标志。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佩带布料全红五角星帽徽。1949年 6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帽徽样式与“八一”军徽同。1951年后,海军、空军军官的帽徽样式与本军种军徽样式相同。1955年 10月,陆军、海军、空军官兵的帽徽为圆形,正中镶嵌“八一”军徽,分别以海蓝、藏蓝、天蓝色垫底,周围为麦穗和齿轮。海军、空军的帽徽分别衬有铁锚和飞鹰两翼。1965年 6月,三军官兵的帽徽统一改为全红星。1985年5月三军官兵帽徽恢复1955年样式,并分大小两种。1988年 10月开始使用的“八七”式帽徽分为大小两种。大帽徽缀于大檐帽、绒(皮)帽,主体为“八一”红五星,八片松枝叶环抱着麦穗、齿轮和天安门,象征着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武装力量,与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人民解放军属于人民。采用松枝叶作为帽徽的组成部分,是因为松树生命力极强,给人以力量、启发、深思和勇气。具有生机勃勃,傲然屹立,傲风雪、抗严寒,不怕风吹雨打,苍劲有力,永藻青春,勇于牺牲精神和奉献精神性格。帽徽总体高、宽皆为 50毫米,分陆、海、空军三种。陆军底衬海蓝色,海军底衬藏蓝色和金黄色铁锚,空军底衬天蓝色和金黄色飞翅。为铝冲压制成,用螺丝、螺帽缀钉。松枝叶纹仿刺绣,颜色与麦穗、齿轮、天安门一致,为金黄色,天安门按标准加工,上下平直,左右高出松叶半毫米左右,周边有清晰的轮廓线。小帽徽缀于作训帽,圆形,直径为 35毫米。采用软塑料热转移印膜制成,具有轻便、柔软、形薄的特点,便于佩带。陆、海、空三军小帽徽的区分与大帽徽相同。小帽徽中央有“八一”红星,周围有金黄色麦穗和齿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的帽徽是 1983年设计制作的,图案由国徽、盾牌、长城和松技组成。国徽是国家的象征,标志着武警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盾牌标志着武警部队是国家和人民安全的坚强后盾;长城标志着武警部队如同钢铁长城一般,坚不可摧;松枝标志着武警部队英勇保卫祖国、不畏强暴、坚忍不拔的战斗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