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奖前几名有效

科技进步奖在人数之内的都是有效的。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

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

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5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30个。

经评定未授奖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如果再次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推荐须隔一年进行。

授奖条件: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励范围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是一项覆盖面广泛的科学技术奖。从候选人、候选单位所完成项目的性质来讲,包括了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及技术进步、技术基础和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中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新技术,或自主开发创新的技术等。

(1)技术创新性突出。

(2)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

(3)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应当是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1)提出并确定项目的总体方案。

(2)在解决关键的技术和疑难问题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做出创造性贡献。

(4)在高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候选人按贡献大小排序,并在限额内产生。如果在项目完成中仅从事协调和组织工作的领导,或是从事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科学技术进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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