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什么级别的?

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3:04:24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奖励对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共同设立科学技术奖,其名称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该奖属社会力量设奖。 第三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包括: (一)技术发明奖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四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基金由支持和关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有色金属行业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个人所捐赠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向有关的企业、事业及院校等单位筹集。也可由其它渠道筹集。 第五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六条 维护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七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共同负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决定设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其机构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第八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学会联合设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依照本办法,负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九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奖励项目不超过100项。 第二章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 第十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机构的组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第十一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 申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由行业内有关单位推荐。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第十三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组作出认定科学技术成果的结论,并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技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项目和人选及等级的建议。 第十四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重大技术发明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重大发明,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二)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三)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第十五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单位和个人:(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三)在实施国家安全项目中,为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保障国家安全做出重大科学技术贡献的。 第十六条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对提出获奖项目和人选及等级进行审核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三章 罚则 第十七条 剽窃、侵夺他人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科学技术奖的,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决定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十八条 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科学技术奖的,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取消推荐资格或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十九条 参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取消其参加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的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情况介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是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中国色金属学会联合设立的有色金属行业的科学技术奖。其承办机构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设奖目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是为了贯彻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奖励范围及奖励对象:奖励范围是全国有色金属工业企业,研究、设计院所及有关院校。奖励对象是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重大发明的单位和个人。 设奖单位情况: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是由全国有色金属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非赢利性的社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其业务范围包括: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服务,接受委托,为政府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提供预案、建议,是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开展各项中介服务,接受委托开展资质论证、成果鉴定、人才交流、企业评价、举办展览会;组织本行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各类协议的组织实施等。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成立于1984年,是我国有色金属和相关学科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组织,是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是民政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地方分会17个,专业e4b893e5b19e学术委员会20个,有团体会员71个。学会的主要任务是:密切结合我国有色金属生产建设及其相关学科的发展,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织科普活动,进行继续教育; 编辑出版学会刊物、科技书籍等;开展咨询服务活动,接受委托进行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开展软课题研究,积极向党、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发展有色金属工业的建议;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利益等。 承办机构情况: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组建于1992年8月,是原国家科委批准的事业法人单位和授予资格证书的技术中介机构,是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的理事单位,也是国家科技部批准的“有色金属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挂靠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原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技局大部份成员均分流到中心工作,特别是保留了一支有色科技成果鉴定、评奖方面有长期经验的工作队伍,该机构负责人长期担任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该中心多年来一直负责科技成果鉴定、专利、知识产权、成果推广应用、展览工作,同时,一直是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负责科技成果评奖、科研院所条 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工程等项组织工作直至现在。因此,具备良好的行业科技成果奖组织管理工作的基础和经验。评审机构组成情况:由上述设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由其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并设立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其办公室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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