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江南三织造的生产是怎样进行的

清代前期江南三织造的生产是这样进行的:织造局从熟悉丝织业务,家境较为宽裕的机户中选定对象,让机户承领织造局内的织机,并发给官机执照(又称机单,执照,机贴),一般是一张织机一张执照。持照机户从织造局领取丝织原料,并雇募工匠进局织局,织成后由机户负责把成品缴还织造局,领取银两。机户必须让工匠按照织造局要求精心织造,如果成品质量达不到标准或者拖欠延误,机户的官机执照就会被取缔。 清前期三大织造局几乎承办了清王朝所需的全部丝绸精品,就织造品种而言,除了相同的部分外,侧重点略有不同。从织造格局基本形成的乾隆时期起,江宁(今南京)局生产的品种优于苏杭两地。而就织造数量而言,杭州雄居第一。 江宁(今南京)局生产上用缎比例最高,还生产各种制帛,诰敕,驾衣,彩绸和线罗等。杭州局生产内用缎,纺丝,绫绸,宫纳,杭细,主要用于各种宫廷庆典,因为清廷越到后来庆祝名堂越多,次数越频,规模日盛,所以杭州生产的丝绸最多。苏州局生产户缎,还承担各种绣活和各类布匹的采办,规模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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