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历史?
纺织起源于五千年前新石器时期的纺轮和腰机。
西周时期具有传统性能的简单机械缫车、纺车、织机相继出现,汉代广泛使用提花机、斜织机,
唐以后中国纺织机械日趋完善,大大促进了纺织业的发展。
宋元时期黄道婆为棉纺织业发展做出了贡献,被誉为纺织业“始祖”。
新中国成立后为尽快解决人们穿衣问题,实行重点发展纺织行业政策。
1970年中国纺织业重点逐步转向化学纤维行业,化纤有了长足的发展。
二、国家关于纺织产业的政策方针?最近在此间召开的全国纺织行业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吴同兴处长认为,我国入世后,有关部门将尽量通过“公告”形式发布有关政策,减少下发文件,国家对纺织行业行政管理方面的政策也会作出一些相应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聚酯切片、涤纶、腈纶进口由配额许可证管理改为登记管理,具体登记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
第二,棉花和羊毛进口由配额许可证管理改为关税配额管理,羊毛进口指定经营将在3年内取消。2002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81.85万吨,羊毛26.45万吨,毛条7.25万吨。国家计委制定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关税配额的分配管理做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我国加入WTO所做的承诺,将在每年1月1日前将关税配额分配给最终用户。由于相关办法的实施需要一个过程,预计要在2002年2月份左右下达分配方案。棉花进口规定了国营贸易比例(33%),一般贸易进口主要是国营贸易,并下达关税配额分配计划;加工贸易进口将按照先来先领的原则,实行自主申领。此外,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赋予包括棉纺企业在内的有关企业棉花进口权的问题。
第三,外经贸部修订颁布了《纺织品被动配额分配管理办法》,规定纺织品配额采取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三种分配方式。外经贸部根据上年度配额使用情况于每年9月10日前公布下一年度实行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的配额类别清单,并可根据当年配额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业绩配额按各地方和中央企业上一配额年度纺织品出口业绩进行分配,分为对设限国家配额纺织品的出口业绩和对全球非配额纺织品的出口业绩两部分。
对设限国家配额纺织品出口业绩配额实行三次分配:第一次预分应于配额年度上一年度的10月进行,按照配额年度上一年度1至8月对设限国家配额纺织品出口业绩乘以系数进行分配。第二次预分应在上一年度12月进行,按照配额年度上一年度1至11月对设限国家配额纺织品出口业绩乘以系数进行分配。决分应于配额年度当年3月进行,按照配额年度上一年度全年对设限地区出口业绩乘以系数进行分配。配额年度上一年度全年对设限国家配额纺织品出口业绩,以截止配额年度当年2月底的统计数据为准。
对全球非配额纺织品出口业绩配额实行两次分配,应分别于配额年度当年的2月份和4月份进行。对全球非配额纺织品的出口业绩按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含边境贸易)项下纺织品出口金额的100%与进料加工项下纺织品出口金额的30%相加之和计算。对全球非配额纺织品出口业绩配额分配中,外经贸部可视具体情况,将一些类别配额数量的一定比例用于鼓励在开拓国产名牌产品出口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业,或用于其它政策目标。
第四,继续按照市场需求搞好总量调控,坚持以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防止新的重复建设,保持纺织经济平稳运行。加大现有生产技术和装备的更新改造,防止新增棉纺生产能力。国家还要加大国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国债技改将重点涉及包括纺织在内的10个行业,加快包括新型纺织机械在内的技术改造,不断提高重大装备国产化水平和研制能力;推进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中优强企业的技术改造,提升优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五,对棉纺细纱机、气流纺纱机等纺织机械进口实行自动许可管理。外经贸部制定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口经营者应当在向海关申报前,向外经贸部授权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海关凭加盖“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报关手续,银行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售汇和付汇手续。
按规定,进口经营者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表;货物进口合同;行政主管机关核准经营范围的法定文件复印件;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需提交委托人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对进口货物用途或最终用户有特定规定的,应提交进口货物用途或最终用户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材料;外经贸部规定的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三、河南省纺织业出口现状好。
1、外贸好。根据河南省商会统计,河南省纺织服装出口外贸年均增长6.6%,其中增长率最高的新乡达到13.3%。
2、扶持好。河南省政府对纺织业发展重视度高,设置一系列利于纺织产品贸易的政策,大力扶持纺织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