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欧洲药典中的格式要求

一、文本要求
1、各论描述中,名称只出现一次,其余位置使用“the substance to be examined" or "the preparation to be examined"。
2、EP描述中,操作条件没有特殊规定的,均指在室温下15~25˚C。
3、各论描述中,若存在交叉引用,详细描述都放在检查下。
4、数字都使用阿拉伯数字符号。
5、溶剂未指明,均指水。
6、溶液配制时有注意事项的,都写在开头,如 :

    Carry out the test protected from light. 检测过程中需避光。
    Prepare the solutions immediately before use. 溶液需现配现用。
    Store the solutions at 2-8 °C and use them within 6 h / 8 days. 溶液需在2~8度下贮存并在6h/8天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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