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RLD及对照标准制剂RS的基本概念
已批准药品 (Listed Drug, LD)
已批准药品,是指所有被FDA批准的药品,包括NDA新药, ANDA仿制药,OTC非处方药等。已批准药品包括所有上市药品和已终止药品(非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但不包括因安全性或有效性原因而撤市的药品。已批准药品收录在“已批准药品目录"即橙皮书(Orange Book)中,橙皮书包括“上市药品目录"和“已终止药品目录"。正在上市的药品收录在“上市药品目录"中;药品由于安全性或有效性原因撤市的,会直接从橙皮书中删除。
已批准药品由于非安性或有效性原因而撤市的,会移动到“已终止药品目录"中。“已终止药品目录"还包括已批准但从未上市药品、已停止销售药品、仅用于军事的药品。另外,已被FDA批准但不在美国商业分销渠道的药品,如仅供出口的药品,也列在橙皮书“已终止药品目录"中。
参比制剂(Reference Listed Drug, RLD)
参比制剂是指作为ANDA申报中参照的FDA zhi定的已批准药物。收录在橙皮书中根据505(c)批准的药品均有资格被选做参比制剂。通常,FDA选择以505(b)(1) 程序批准的原创新药作为RLD, 因为它们有完整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数据,完整的说明书信息。理论上,FDA不会选择和原创新药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及剂量规格一致的505(b)(2)改良新药作为RLD。但是为了提高药品可及性,引入仿制药竞争机制(特别是因改变适应症批准的505(b)(2)改良药),FDA也会根据需要zhi定相应505(b)(2)新药为新增RLD。
RLD可以是“上市药品目录"中原研药品,也可以是“已终止药品目录"中的原研药品。为避免药品短缺,FDA接受以非安性或有效性原因而撤市药品为RLD的ANDA申请。
参比制剂一旦选定,就需要以该RLD为基准进行仿制。如果ANDA申请者希望更换RLD, 需要先撤回以原RLD为参比的ANDA申请,再重新提交以新RLD为参比的ANDA申请。
对于请愿性ANDA,RLD则是已批准的适用性请愿中zhi定的参比制剂。
若原研药品因安全性或有效性原因而撤市,将直接从橙皮书中删除,不能继续作为RLD。FDA会停止批准以该药品为RLD的ANDA申请。对于以该药品为RLD的已批准ANDA, FDA会考虑要求ANDA药品自愿性撤市。
对照标准制剂 (Reference Standard, RS)
由于仿制药需要证明和RLD具有生物等效性,对照标准制剂被定义为“寻求ANDA的批准必须在所需的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中使用的对照药品"。RLD若有多个规格,一般FDA zhi定最大剂量规格为RS进行生物等效性研究,其他规格可以通过体外研究(如溶出度对比)获得BE豁免。若证明在高规格下进行BE有安全问题,则可用其他规格进行BE试验。对于每一个品种如何做BE,基本上FDA都有相对应的BE Guidance作为指导方案。
通常是RS是RLD, 但在有些情况下(如RLD已经退市),RS可以不是RLD。这时,一般会从和已撤市RLD等效的ANDA药品中重新选择RS。如果某个品种的仿制药生产厂家不止一个(多个厂家生产),一般选择市场销售量最大的ANDA产品为RS。同时也会考虑,候选对照标准制剂的ANDA尽可能包括RLD对应的所有规格,尤其应该包括用于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剂量规格。
RS的目的是和ANDA制剂对照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来确认体内生物等效性。而除此之外,拟申报仿制药的其它所有方面的等效必须是和RLD比较。即使FDA重新zhi定RS, ANDA制剂仍然需要和RLD而非RS做药学对比,包括产品本身,处方与辅料,与其他特征等,并需要和RLD保持相同的产品说明书信息(除开允许有差异的部分)。[例外情况中,请愿性ANDA允许产品说明书和RLD有差别。
橙皮书上RLD与RS的标注
从2017年开始,FDA新版橙皮书将RLD和RS分别标注。在网页版橙皮书中,分别有“RLD"栏和“RS"进行标注。在打印版橙皮书中,RLD使用符号“+"标注, RS使用符号“!"标注,方便使用者查询确认。